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教育部科技司近日下发了《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选培育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司〔2022]130号),决定继续开展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22年度,教育部计划面向全国各省从网络教研、智能美育教学、数字化赋能劳动教育、信息化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四类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中培育20个左右不同应用方向的实践共同体,开展信息化应用模式的实践与研究,以形成一批成熟的、可借鉴、可推广的信息化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和典型案例,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队伍,探索推进信息化教学应用的长效机制。
二、遴选要求
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是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下,围绕某一信息化教学应用模式,区域、学校等不同成员单位组织起来,共同开展研究和实践,共同推动该模式的发展。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澳门新京ww6692am市原则上每类模式限推1个。申报项目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实践内容应属于以下四类应用模式。可以根据自身基础和特长,选择相应方向,自拟申报内容:
(1)网络教研
网络教研模式和组织方式创新;网络教研数字化环境的设计与应用;网络教研促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2)智能美育教学
智能美育教学模式和组织方式;
美育教学智能应用场景的设计与应用;
学生自主学习过程的智能指导。
(3)数字化赋能劳动教育
劳动教育数字资源的建设与应用;劳动教育智能应用场景的设计与应用;数据支撑的劳动教育效果评价。
(4)信息化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数字档案的建设与应用;数字化赋能学生作业的提质增效;教育大数据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应用。
2.项目名称简洁明了、规范具体,能清楚地概括申报单位特色和实践内容方向,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不照搬第1条中内容。
3.应在本类信息化教学应用中积累了2年以上的丰富实践经验,成效显著、富有特色,已有经验和成果丰富,具有典型引领作用,并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
4.项目建设方案要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体现应用模式的典型特征和应用方向,体现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实施方法合理、可行,具体可推广性。
5.申报单位类型为区(县)、学校,鼓励省外地区成员单位的加入。牵头单位负责申报和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主要成员单位不少于4个,参与积极性高、合作密切。应具有良好的共同体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和网络社区,实践共同体内部交流和分享频繁。
6.共同体内容人员结构合理,业务能力强,能够形成优势互补。共同体核心成员应包括但不限于:组织领导、管理人员,统筹协调推进实践共同体发展;从事理论研究的专家,指导实践共同体发展方向和内容;从事实践研究的教师、教研员,开展实践共同体具体实践;从事技术支撑的电教人员,提供实践共同体日常运行技术支持。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实施:澳门新京ww6692am市遴选工作由市教委网信办牵头,市教科院教育技术与信息化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教科院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材料报送: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填写《2022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表》(附件1,需加盖公章,一式2份),提供佐证材料,并同时报送盖章的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可以邮寄)和电子版;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电子版),于10月24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市教科院信息中心。
(三)申报遴选:市教委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每类模式推选出1个项目报教育部。
(四)培育指导:教育部经考察、公示后确定培育项目名单,培育项目要进一步在专家指导下,结合自身基础和优势,编制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分步聚开展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不断吸收新成员,丰富共同体实践经验和成果。发挥网络优势开展项目管理,组织定期交流活动,推动项目高质量实施。
(五)成果展示:培育项目开展周期为一年,需形成以下成果,并在项目网站上展示:信息化教育应用模式研究报告和应用指南;6-8个教学信息化应用的典型案例;建设实践共同体社区,开展经验推广活动,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推荐和实施工作。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结合实际,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加强指导和管理,积极发挥共同体的辐射、带动、引领作用。
(二)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撰写申报材料,申报支撑材料要
真实可靠,有据可查。成员单位要由本单位领导牵头负责,成立工作组,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要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配套保障条件,创造性地组织实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鹏
邮箱:xdxykjc@163.com
科技处